重庆永川关于永川区新城东部拓展区6.27平方公里兴龙湖片区二期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补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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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现招标人对****年 *月 ** 日发布的永川区新城东部拓展区*.**平方公里兴龙湖片区二期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一、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修改为:商务部分:**分*、投标人资质、业绩与信誉(**分)(*)投标人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注册资本金为***万元以上(含***万元)的得*分,没有则不得分;(*)企业同时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没有则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高级职称(得基本分*分);具有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分),否则不得分;具有重庆市一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分),没有则不得分;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现场监理人员(**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现场监理员*名(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专监须提交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需提交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满足上述基本配置得*分;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学专业为测量专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分,监理员中具有见证取样员证的加*分,否则不加分。以上所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二、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中增加:“投标人需提供****年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三、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分(以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四、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以本补遗通知为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通知招 标 人: 重庆市永****** (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