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国土告字[201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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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国土告字[****]**号)南国土告字[****]**号 ****-*-**经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NT-****-**号第*宗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罗龙镇机耕村四、八社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上述面积为规划提供的用地面积,实际面积以交地放线的实测用地面积为准。*、上述宗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地块一约*****平方米,地块二约*****平方米,土地用途:地块一:商业金融用地(兼容居住),地块二:居住用地(R*),容积率:≤*.*(地下层不计容积率),建筑密度(%):地块一:≤**,地块二: ≤**,绿地率(%):地块一:≥**,地块二:≥**建筑限高:地块一:≤***,地块二:≤***,出让年限:商业**年、居住**年。*、上述拍卖宗地设有保留价。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四楼用地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四楼用地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参加拍卖出让竞买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前(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南溪镇北大街***号联 系 人:叶女士 蔡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