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实施连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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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县城镇老旧小区面容面貌,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将在****年*月-****年*月实施连平县城镇老旧小区(第三批)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改造涉及主要建设范围为县城城西花园片区、连中教师村片区、电信局片区、南山大道片区、法院片区、东河西路片区、西新村片区、德兴市场片区等区域(详见改造区域图)。 二、在本次老旧小区范围内所有占公共用地种菜、种花草、搭棚等乱搭、乱建、乱占的违法建设,请于本通告公布**个自然日内(****年*月**日前)自行拆除恢复,逾期未拆除的将报请县综合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三、为有效改善我县城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本次县城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内容为相关排水、排污、道路、消防、外立面、风貌管控等系统改造,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四、欢迎小区内住户和群众对本次老旧小区改造提出意见和建议,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改造区域图.png 连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