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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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活动,保障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规〔****〕*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福田区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引》。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制定《深圳市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听证事项 制定《深圳市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引》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号福田区政府大楼****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名额:*人 报名条件: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听证参加人。 产生方式:听证参加人由我局根据听证事项性质,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原则,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合理确定。 五、听证参加人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方法:报名人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应如实表明/载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我局确认后为有效报名。听证参加人原则上根据报名人类别和报名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号福田区政府大楼****室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报名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