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东兴市丽景路(沿边路至兰庭路段)工程(KWPD3G2013047)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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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名称:东兴市丽景路(沿边路至兰庭路段)工程(KWPD*G*******);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拟新建城市道路***.***米;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东兴市丽景路(沿边路至兰庭路段)工程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开标,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叁佰柒拾壹万陆仟贰佰玖拾肆元伍角叁分(?*,***,***.**)注册建造师:龙星宇(注册编号:桂************)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叁佰柒拾壹万玖仟肆佰肆拾捌元壹角伍分(?*,***,***.**)注册建造师:陈德浦(注册编号:桂************)工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叁佰柒拾壹万叁仟叁佰柒拾叁元零捌分(?*,***,***.**)注册建造师:周先桂(注册编号:桂************)工期:***(日历天)公示时间:****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现就本工程招标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有异议、投诉及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东兴市纪委监察局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人:东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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