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江山片区公共服务中心工程施工补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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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计划工期***日历天” 改为“计划工期***日历天”,此工期是指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工程的总工期,中标人应合理安排总进度计划,及时完成主体工程,尽早为其它的专业工程进场施工提供条件。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为“衢江杯”优质工程”改为“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招标文件第**页合同条款中“衢江杯优质工程奖罚**万元”取消。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文明标化要求为衢州市文明标化工地”改为“文明标化要求为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 同时招标文件第**页合同条款中“如未评得衢州市文明标化工地的,将对承包人扣罚两倍安全文明措施费”改为“如未评得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的,将对承包人扣罚两倍安全文明措施费”。四、其他未涉及条款不变。招标单位: 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