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区城西区域水系整治三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第1次公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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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城西区域水系整治三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受舟山市普陀区******委托,于 ****年 *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普陀区城西区域水系整治三期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名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名称投标报价(元)得分*******胡燕南湖区嘉善塘南湖片流域综合治理孔庙塘片区工程(二标段)**********.***淳******洪进瑞安市塘下镇上马河-南河湫浦美丽河道建设及南 河湫浦(包括上马河下段)河道清淤工程**********.***瑞******曾晓升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五百湖标段**********.**评标纪要:******投标文件中质检员陈旭斌无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截图,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透明工程)”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 ” 水印;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单位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否决其投标;河南******、******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上无造价师签字和盖章,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河南******、******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否决其投标。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 联系电话:****-*******联系人:韩先生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黎波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柳彬普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 代理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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