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开学季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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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到了,同学们又回归到校园。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出如下提示:
深化风险排查
学校食堂开学前需对库房和加工场所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避免寒假期间存放过久的食品原材料对加工过程造成影响;对冷藏冷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温度达标,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食品腐败变质。
强化人员管理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在开学前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工作中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禁止带病上岗,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学校,防止疾病传播。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确保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后才能上岗。
加强原料管控
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时,应仔细查验并留存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畜禽肉类时,应逐批次查验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
严守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工具要严格分开使用,并及时清洗消毒。烹饪时确保食品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相应要求以消灭细菌病毒。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遵守国家标准,避免超范围或超量使用。
严控禁售食品
学校食堂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禁止加工使用超期和腐败变质食材,禁止加工预制菜品。
落实留样工作
学校食堂要按规范要求加强对备餐区、分餐区台面、地面、空气等方面的消毒,减少提前上菜时间,做好饭菜遮罩。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次、每品种留样不少于***克,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小时以上。留样记录要详细,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以便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
规范餐具消毒
学校食堂的餐饮具应使用物理高温消毒,消毒方式可采用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或紫外线消毒等。要设立专门的保洁设施,用于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并确保消毒后的餐饮具密闭保存,防止再次污染。定期对餐具饮具消毒设备和保洁设施进行清洁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卫生安全。
推进节约行动
学校食堂应积极开展节约粮食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并推广“光盘行动”,鼓励学生按需取餐,避免食物浪费。可以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学生的节约意识。同时,学校食堂应合理设计菜品分量,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等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就餐需求,减少剩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