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安徽建工建工总承包]建工总承包芜湖公司枞阳经开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室外附属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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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竞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处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年(自****年*月*日)至少具备*项****万元及以上室外附属已履行完业绩(或市政、房建总承包业绩中包含****万元及以上室外附属施工内容),若提供市政、房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工程量清单证明室外附属工程金额达到****万元及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项完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工程移交单、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公示、终期结算证书、完工履约评价等),并附合同额**%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额**%对应的合同发票。 注:此招标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不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