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关于开展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下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通过网报系统在线申报或到怀集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进行线下申报,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对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  (二)窗口申报:请用人单位尽量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如确需窗口申报,请根据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要求,预约错峰办理,并携带以下申报材料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进行办理。  四、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以下材料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可以免提交:  *.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信息的证明并附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凭证);  *.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注:材料*(承诺书)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切换”,找到省残联进入,点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申请材料”栏下载。  五、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所支付的个人部分的工资(含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  (二)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用人单位安排*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至*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至*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三)****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双方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劳务派遣关系不成立。劳务派遣单位须是被派遣残疾人的工资支付单位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被派遣残疾人默认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若劳务派遣协议中有明确被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的,则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六、重复安置解决方式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当出现残疾人职工重复安置争议时,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凭县(市、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出具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期间不间断)文书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年审机构进行申诉办理。  七、保障金缓、减、免缴申请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年*月*日至*月**日内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障金。  八、年审地址及咨询电话  年审地址:怀集县残疾人联合会*楼就业服务所  咨询电话:****-*******  怀集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xwzx/gsgg/content/post_*******.html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