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唐梓山文旅小镇房屋风貌整体改造提升建设)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唐梓山文旅小镇房屋风貌整体改造提升建设)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XYZY-ZFCG202502GC-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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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XYZY-ZFCG******G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唐梓山文旅小镇房屋风貌整体改造提升建设)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环城书院东街*号国际商城*幢*单元***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综合评分法:**(分)工程类名称: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唐梓山文旅小镇房屋风貌整体改造提升建设)施工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余少华执业证书信息:鄂************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明,黄双凤,曹晓丽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枣阳市沿河东路浕水壹号*栋*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 行)》 (鄂建文[****]**号)规定计取(若单标段或单次招标不足****元的,按****元收费)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太平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枣阳市太平镇太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枣阳市沿河东路浕水壹号*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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