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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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雅丽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紧紧围绕省委、丽水市委和龙泉市委全会决策部署要求,一以贯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力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和检察改革在基层落地,进一步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检察实绩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品质龙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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