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代理服务单位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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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 亩),医院一期、二期、三期总规划**** 张编制床位,总建筑面积******.*㎡。其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急诊部****平方米、门诊部****平方米、住院部***** 平方米、医技科室*****平方米、康复治疗用房****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平方米、院内生活 用房****平方米、大型医用设备用房****平方米、感染疾病科 ***平方米、附属公共空间****平方米、地下车库*****平方米。 配套完善设备及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公用工程等。
二、服务内容概述: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号)和《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标[****]*** 号)要求提供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的建设管理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从前期策划至设计管理、建设手续办理、组织招投标、施工全过程管理、设施设备采购(医疗设备除外)及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协助办理权属登记、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配合财务决算批复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其他内容:
本次建设管理代理费用为在代理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工作内容所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交通、办公、通讯、协调、保险、税费等。本次市场调研需被咨询单位并结合单位自身经营管理情况确定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并进行合理报价。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签字盖章齐全))
六、市场调查时间、联系人及报名方式:
*.调查报名时间:****年* 月** 日*点-* 月** 日**点。
*.现场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
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且有意向******资格PDF扫描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采购人将在报名时间内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送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在规定的汇报时间前,供应商将盖章的纸质资料统一递交至采购人处,同时现场进行方案汇报。
七、汇报方案(供应商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八、拟用于本次代理服务采购的业绩、人员条件及理由分析(格式自拟);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构成(含人员资格)及分工(格式自拟);
十、项目服务期建议;
十一、代理服务费及工程进度款支付建议(格式自拟);
十二、其他建议(如有,请自行提供)。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年*月**日不全的图片附件请到网址中查看http://***.******.***/html/con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