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3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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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汀江(上杭、武平、黄潭河新罗段)防洪提升工程龙岩市上杭县、新罗区、武平县辖区内,主要涉及汀江*个河段龙岩市河务管理中心(龙岩市堤防管理所)福建省水利水******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加高加固旧堤、新建护岸、排水涵管等建筑物工程,并配套环保工程。项目工程*条堤段分别为上杭县的西南堤段、九洲堤段、玉女堤段、水埔堤段,武平县的城厢堤段、桃溪堤段和新罗区的黄美堤段。堤防总长*.****km,其中新建防洪堤*.****km,旧堤加高*.****km,新建护岸*.***km,建设排水涵管**处(**根)。*. 河道工程施工应设置围堰,围堰内基坑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放;施工场地车辆、混凝土拌和系统等设备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林地浇灌。*. 施工裸露地面及道路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抑尘措施,砂石料、水泥采用密闭运输;砂石料等容易起尘的物料堆场、工程物料搅拌过程应采取抑尘措施,工程弃渣运输过程中需苫布遮盖。*. 优化施工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敏感地段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机械施工作业。*. 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理处置,多余土方、弃渣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不得倾倒入河;规范设置弃渣场,修建挡渣和排水设施,防止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陆生生态、水生生态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控制施工作业面,开挖施工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相关施工设施,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占地区域的地表土分层回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等用途,表土堆放应当采取拦挡、排水、沉沙及覆盖等措施进行保护等。。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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