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3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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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九龙江(新罗、漳平段)防洪提升工程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龙岩市河务管理中心(龙岩市堤防管理所)福建省水******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工程涉及九龙江流域的 *个河段,共布置*条堤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km,其中新建堤防长*.***km,新建护岸长*.***km,建设排水涵管**根;新罗区布置*条堤段,堤线总长 *.***km,新建堤防长为*.***km,新建护岸长*.***km,建设排水涵管**根;漳平市布置*条堤段,堤线总长*.***km,新建堤防长*.***km,新建护岸长*.***km,建设排水涵管**根。*.河道工程施工应设置围堰,围堰内基坑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放;施工场地车辆、混凝土拌和系统等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林地浇灌。*.施工裸露地面及道路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抑尘措施,砂石料、水泥采用密闭运输;砂石料等容易起尘的物料堆场、工程物料搅拌过程应采取抑尘措施,工程弃渣运输过程中需盖苫盖。。 *.优化施工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敏感地段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机械施工作业。。 *.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理处置,多余土方、弃渣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不得倾倒入河;规范设置弃渣场,修建挡渣和排水设施,防止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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