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循环园区梅圩子路、曾圩路临时便道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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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YHXSZ******* 二、项目名称:循环园区梅圩子路、曾圩路临时便道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长江西路***号公园道壹号*幢***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循环园区梅圩子路、曾圩路临时便道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循环园区梅圩子路、曾圩路临时便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春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莲花苑*栋****,联系人:孟工,联系方式:***********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楼 联系方式: 刘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莲花苑*栋**** 联系方式: 孟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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