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涡阳县中医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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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一、项目编号:BZGY****CG***二、项目名称:涡阳县中医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三、成交信息:第四标包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京商商贸城E区商业AM***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第四标包名称:病人监护仪品牌:深圳科曼规格型号:NC**A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卢廷军、马粤建、胡炜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标包收取费用*****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采购方式: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日期:****年*月*日*.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业绩:无*.信誉(荣誉获奖):无*.项目负责人: 无*.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条件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四)投诉受理部门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五)领取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涡阳县中医院地址:亳州市涡阳县闸北镇闸北路与雷古路交叉口东南方向联系方式:黄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联系方式:陆工****-*******、************.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