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东莞市石龙中学体育馆建声系统建设项目(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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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中学体育馆建声系统建设项目(重招)采购编号:SLCG******评审日期:****年**月**日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项目性质相符合的范围,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生产或经营招标货物和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中国内地企业法人。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最大股东的。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投标人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采购人地址:石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政府大院四楼项目负责人:陈小姐联系电话:********包号分包名称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A东莞市石龙中学体育馆建声系统建设项目(重招)****年**月**日******.*************(联合体主体)、广州市锐丰建声灯光******、广******组成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