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全市“美丽中国 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倡议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第**个植树节来临之际,中共伊春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朋友们发出倡议:让我们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以志愿精神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美丽伊春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全民力量。
崇尚绿色发展理念,争做环境保护的传播者。倡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志愿实践活动,让绿色理念走进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勤俭节约,在办公楼、机关食堂等张贴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等提示语,营造“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家庭”氛围,让大家树立起良好的环境意识。
开展多元志愿服务,争做绿色家园的建设者。倡导全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聚焦美丽中国、美丽龙江、美丽伊春建设,围绕水生态环境保护、“无废城市”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领域,
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美丽河湖保护和“无废城市”建设,面向企业、园区、社区、景区、乡村、学校等各类社会单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科普宣传。清捡河湖、库区滨岸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废弃物清捡、植树造林等志愿活动,通过讲解、互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讲好伊春的生态故事。
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争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全市各级社会林长、社会河长等志愿服务队伍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当好捍卫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的林都卫士,让伊春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用实际行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伊春!
中共伊春市委社会工作部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