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被公告人:佛山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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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告人:佛******编号:〔****〕******号)佛******: 你单位职工魏兴(身份证号码:****************)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鉴定魏兴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玖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经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未达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确认停工留薪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对本结论书中“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不服的,一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日内向本委员会(佛山市同济西路*号)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月**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号北门*座*楼张槎街道综治中心服务大厅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