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芗城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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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月召开的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芗城区财政局局长林广文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一、省财政厅核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号),省财政厅核定芗城区****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万元。加省财政厅核定的****年第一批、第二批新增债务限额,截至目前我区****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万元。二、****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按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此次相应调增我区****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为确保程序合法性,综合考虑我区公益性资本支出需要,并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号)规定,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现对省财政厅核定我区的新增债务限额*****万元提出以下分配使用方案: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我们将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切实用好增量债务,强化风险预警,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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