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智能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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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智能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沈阳招标中心受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委托,对智能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智能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LNZC***********/****SY*******. 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约****m*,包括智能连栋温室主体工程**** m*,连栋温室内工作间*** m*,配套日光温室及操作间*** m*。*. 工期:**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l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l 具有智能连栋温室建设******经营范围包括温室材料或温室相关工程,并在五年内辽宁地区有智能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经验(以合同为准)。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年*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沈阳时间),到沈阳招标中心***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套(含图纸),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地点为沈阳招标中心***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联 系 人:孙琪光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室项目联系人:陈晨、刘慧娟联系电话:***-********、********传 真:***-********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账 号:***************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