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市新塘中心小学图书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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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ZCQC****HG*****)各投标人:******就****年*月*日发售的增城市新塘中心小学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HG*****)的招标文件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一、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修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有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批发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增城市新塘镇采购人联系人:罗老师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号*楼***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E-mail:gzcqc****@***.com回 执我方已收到******于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发布的增城市新塘中心小学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HG*****)的《澄清公告》,并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签收处:(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