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2025年华夏路、洛神路、商都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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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年华夏路、洛神路、商都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JTZB-****-***.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年华夏路、洛神路、商都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方式:评审采购*.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JTZB-****-**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年华夏路、洛神路、商都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年华夏路、洛神路、商都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秩序管理维护服务和会务保障服务等,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号、洛神路**号及**号、商都路**号。*.*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事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地点:洛******(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现场获取评审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号 联系人和电话:董先生****-*********.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洛******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室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女士联系方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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