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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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典型案例;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必须有与相关资质内容相符的业绩;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东河区兴航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河区和平路中段**号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经办人名称:郝瑞丽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东河区宁鹿水岸**-*号底店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