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灌阳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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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八“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一、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问题编号十八: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不够严格。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温泉酒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未运行,周边民宿生活污水直排。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内平安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出水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均超标。全州天湖国家湿地公园天湖度假村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后直排外环境。措施**: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范围内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建立台账,依法依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中的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保护管理、森林火灾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违法行为等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二、责任单位中国共产党灌阳县委员会、灌阳县人民政府三、整改情况我县制定了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范围内污水直排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与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污水直排排查。通过排查,没有发现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内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保护管理、森林火灾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违法行为等工作纳入了林长制考核。四、验收情况****年*月*日,我县组织县林业局、灌阳生态环境局、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前往灌阳灌江国家湿地公园对问题十八措施**进行了现场核验,验收组一致认为,该措施完成了整改工作,达到整改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受理部门:灌阳县林业局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灌阳镇胜利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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