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台安县智能化静态交通配套项目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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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标台安县智能化静态交通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台安县智能化静态交通配套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台安县智能化静态交通配套项目玻璃幕墙工程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建设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县城区停车泊位及原台安博达化工厂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企业资质评审得分山****** 高艳东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晋**************** ********.******元 *** 合格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专业承包)]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山****** ****** ****** 项目负责人 高艳东 刘士春 张雪松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晋**************** 辽**************** 辽****************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 *** ***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专业承包)]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专业承包)]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专业承包)]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文华住宅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工程(第一标段) *.郏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大庆龙南医院高压氧舱及生殖辅助中心建设工程一标段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山******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