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龙游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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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articlecontent龙政征预公告〔****〕*号(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龙游县人民政府已于****年*月**日发布了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龙政征预公告〔****〕*号)。由于项目拟用地范围调整,还需补充征收社阳乡青塘坞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补充征收社阳乡青塘坞村、凤溪村;湖镇镇希唐村、溪底杜村;东华街道上圩头村、岩头村;罗家乡席家村;溪口镇红罗村、灵上村、灵下村、大阳家村、寺下村、下徐村、石角村、冷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龙游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办理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行为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用地红线范围示意图 用地红线范围示意图.zip 龙游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