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深圳市盐田区薇甘菊生态防治工程”项目质疑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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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本中心组织招标的深圳市盐田区薇甘菊生态防治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TW*****),根据采购单位意见,相关质疑回复如下: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初审表》中“资格性审查表”,第*项“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更正为“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对应,C级指丙级,B级指乙级,A级指甲级。二、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综合实力部分”的资质情况,第*项更改为“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管理办公室(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办公室)审核,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工程队)资质》(DB**/T***-****)条件,具备承担森林有害生物治理工程的能力得**%,无不得分。”三、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综合实力部分”的资质情况,第*项更正为“根据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等级情况评分,A级得**%,B级得**%,C级或以下不得分”。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注意:请各投标人注意网上相关公告、答疑,并及时投标,以免影响项目投标。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