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北京市延庆区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催告书-稽核催字〔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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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催告书 稽核催字〔****〕*号北京******:我局于****年*月**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北京市延庆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京延医保责字〔****〕**号)。你单位未按时为王所军缴纳****年*月至****年**月医疗保险费本金*****.**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柒拾贰元捌角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缴纳所欠医疗保险费本金*****.**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柒拾贰元捌角柒分)。实际金额以实际缴费日期社保窗口计算的数据为准。如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所欠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加收滞纳金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届满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 稽核人员:白耀武、吴小亮联系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号一楼****北京市延庆区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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