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喀什地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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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装备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进行公开招标,由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只有*家投标企业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做废标处理。现重新组织招标。******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委托,对其所需的反贪局侦查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JWZB(****)-Z-****、招标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装备项目*、采购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采购机构名称:*******、采购内容:*)高清便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套;*)电子取证勘察箱**套;*)手机检验箱**套。*、采购用途:单位使用*、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经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公安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投标产品必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证书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投标人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送交投标文件时,须先足额提交投标总价*%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之前到******登记,进行投标确认(不接受电话报名),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售价:¥***元/包,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应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号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会议室**、采购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号创天大厦六楼**、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张少靓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