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浦口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康复器械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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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浦口区中心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医疗设备、康复器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项目编号:PKZC—****JZ****、项目内容:本次共分三个包,请按分包项投标分包一:多参数监护仪 数量:*台;分包二:心电图机 数量:*台;分包三:康复器械 数量:*批;*、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多参数监护仪、心电图机投标供应商须为****年度南京市医疗设备同类协议供货产品供应商。((提供协议供货产品供应商目录复印件))*、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拒绝其他形式。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浦口区中心医院培训楼四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号),时间:****年**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联系人: 刘 磊 谈判文件接收人:刘 磊电话:***-******** 传真:***-********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号邮政编码: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