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2013年陈村镇商业管理办公室农贸市场、商场、屋村清洁项目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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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年陈村镇商业管理办公室农贸市场、商场、屋村清洁项目变更公告如下:一、招标文件第**页“一、项目服务要求”中的 “(十)、投标人基本配置要求”中的第*小点原内容:“投标人需配备至少一台*吨或以上吊斗垃圾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核查)。”现变更为:“投标人需配备至少一台*吨以上(含*吨)吊斗垃圾车或*吨以上(含*吨)密封垃圾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核查)。”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