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关于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多联机空调协议采购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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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多联机空调协议采购项目(诸政采****-**-**)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作如下更正(补充):招标文件P**页第**.*条“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以中标价按标的结算。市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凭中标人提供的经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诸暨市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号)审核后的发票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验收结算书、合同,将中标款直接拨入中标人开户银行”更改为:“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的,供货商以中标价按标的结算。市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凭供货商提供的经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诸暨市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号)审核后的发票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验收结算书、合同,将成交款直接拨入供货商开户银行”。招标文件P**页第七条“将中标款直接拨入各中标供应商开户银行”更改为“将成交款直接拨入各供货商开户银行”。其他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