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石湖景区商业木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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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受******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石湖景区商业木屋设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HK****-G-***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石湖景区商业木屋设施:三、投标人资质要求:A、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本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预制加工工厂及专业技术的施工安装队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以保证长期服务;(*)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购买了本次公开招标文件。B、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日,每日*:**——**:**(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弃。出售地点:苏州市十全街吴衙场**号(苏州大学东吴饭店内、洗衣房对面)。出售方式:现金 售 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注: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售标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在****年**月**日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换取收据)。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 下午**:**时整开始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下午**:**时整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楼开标大厅接收人:苏州海******六、 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 下午**:**时整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楼开标大厅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李建华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联系地址:苏州市十全街吴衙场**号(苏州大学东吴饭店内)。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会截止时间:****年**月**日地点:苏州市十全街吴衙场**号(苏州大学东吴饭店内、洗衣房对面)。九、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端 联系电话:********苏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