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第5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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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年)剑河县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原****年*月*日发布的“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年)剑河县第*次答疑澄清”公告中以对原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延期变更为: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其中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未在答疑澄清公告中描述,但答疑澄清文件中已对其相关内容调整为(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投标有效期(**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为避免投标人理解错误,现告知各投标人所有内容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内容为准。本次变更内容非实质性变更,其余内容不变,警告: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该项目最新变更(澄清)内容,因自身未及时关注最新发布的变更(澄清)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年**月**日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