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高要区公布2024年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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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剑指民生领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执法力量,“铁拳”出击,依法查处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为展示案件查办成效,持续释放震慑效果,现向社会公布****年查办的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高要区回龙镇某摩托车维修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高要区回龙镇某摩托车维修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维修部在售的**辆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登记的参数(结构)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对上述车辆实施了加装尾架和车尾箱的非法改装行为,导致车辆实际状态与产品合格证登记的参数(结构)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线索依法前往******执行检查任务。现场检查发现,其仓库内有一批印有“Wilson”商标的橄榄球及包装纸箱******鉴定及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和《未授权证明》确认,上述商品及包装纸箱******授权,属假冒“Wilson”系列商标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侵权商品和包装纸箱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生产伪造产地的陶瓷产品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进行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的厂房内有*种陶瓷产品(瓷砖及瓷片)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生产地址非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当事人生产销售伪造产地陶瓷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和违法所得,以及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高要区金利镇某猪肉档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及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高要区金利镇某猪肉档进行电子计价秤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正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放置*kg的标准砝码,其电子秤显示的重量读数为*.***斤,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及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依法没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台,并对当事人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作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线索。经查,当事人委托******对当事人在天猫网店平台上销售的一款水彩笔进行设计宣传,发布了“油墨加量***%”的宣传用语。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高要区南岸某家具店销售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火锅炉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高要区南岸某家具店现场货架上销售有豪华型韩式火锅炉、商用型豪华燃气火锅炉合计**台,上述火锅炉未标示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而且无熄火保护装置。当事人销售的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火锅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产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包装间内发现其员工正在将“爆汁烤肠”(净含量*.*kg,标示生产日期****年**月**日)拆包更换到新包装(净含量***g,标示生产日期****年**月**日)。当事人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高要区南岸某服装店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背带案 ****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要区南岸某服装店生产的爱源美多功能背带开展监督抽查复查。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本次监督抽查复查共*项,其中有*项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使用说明;*.动态负重)。****年*月*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无异议。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背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以及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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