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绩溪西川“天然氧吧”共享农庄成品房屋及配套用品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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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XXQTJY*************
二、项目名称:绩溪西川“天然氧吧”共享农庄成品房屋及配套用品采购(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海市******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号景枫中心***室(江宁开发区)
中标金额:壹仟壹佰捌拾捌万叁仟陆佰柒拾元捌角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 接待中心品牌(如有): 江苏海市蜃楼规格型号:江苏海市蜃楼/定制数量:*座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程上永、邵名龙、冯亚明、叶燕红、章昭茹、耿冬辉(采购人代表)、汪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名苑*-***,联系电话:****-*******;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村委会办公楼,联系方式:****-*******。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村委会办公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名苑*-***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