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港闸区2013年第一批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及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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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一、招标文件P*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参加投标的建造师………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与拟派建造师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更正为“*.*参加投标的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标时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港闸****年第一批河道整治工程一标段(盐河整治工程)黄石点缀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三、因工程量清单有部分调整,故招标人重新上传“港闸****年第一批河道整治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南通市水利网站(***.******.***.cn)下载“最新工程量清单(港闸区****年第一批河道整治工程)*.**”。原招标人于****年*月**日随招标文件一同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同时作废。四、本补充通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五、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招标单位: 港闸区水利建设工程处代理单位: 南通新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