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庄河市公安局关于启用5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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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 中 | 小】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新建*处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公示,自****年*月**日开始公示,****年*月**日零时起开始启用执法,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此次公示的*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超速行驶、违法停车两类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测速值为**Km/h、违法停车抓拍范围为安装位置半径***米内,具体安装位置及设备名称公示如下:序号所属区域安装位置设备名称*庄河市丹东线***公里***米(沙岭)由东向西丹东线***公里***米(沙岭)由东向西*庄河市丹东线***公里***米(沙岭)由西向东丹东线***公里***米(沙岭)由西向东*庄河市鹤大线****公里***米(小房身)由东向西鹤大线****公里***米(小房身)由东向西*庄河市鹤大线****公里***米(小房身)由西向东鹤大线****公里***米(小房身)由西向东*庄河市环湖三路与临山二街交叉路口北**米环湖三路与临山二街路口北庄河市公安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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