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烈山路社区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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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烈山路社区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AXXB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烈山路社区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补疑* 项目编号:****AXXBZ*****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页附录*中要求投标人业绩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请问: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是否只要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中的任意*项证明材料即可?? 答:否,根据该招标项目情况,需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中任意*项证明材料即可。 *、招标文件**页附录*中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已完成证明。”招标文件**页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显示“(*)正在履约的业绩予以认可”。招标文件这*处前后表述矛盾。 如已提供了“(*)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已能证明该项业绩设计任务已完成;是否可以不需要再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已完成证明。”或者二选一? 答:本项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备注“(*)正在履约的业绩予以认可,须提供审图合格证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删除, 附录 *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修改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if !supportLists]*、[endif]请确认本次招标施工图设计中可否包括内装修设计? 答:含内装修设计。 *、请确认本工程规委会是否通过?请确定本次招标是否包括初步设计? 答:已通过,不排除对初步设计优化。 *、请提供本单体方案CAD图纸? 答:目前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尚未启动,招标文件挂网时已通过附件上传本项目相关前期文本资料。 *、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工作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且单个合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单项目设计合同额不低于***万元;(*)单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每个业绩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注:(*)上述业绩总共仅计取*个业绩进行评审,最多得*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中备注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委托书扫描件,如合同或委托书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正在履约的业绩予以认可,须提供审图合格证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中备注中第二类要求“(*)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已完成证明。(*)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须在合同中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无法体现,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我公司提供业绩合同和审图合格证是否满足要求? 答:业绩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需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中任意*项证明材料即可。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中备注中要求:“注:第二类(*)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已完成证明。”,请问是否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审图合格证即可。 答: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中任意*项证明材料即可。 *、招标文件附录 *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关于人员社保问题,请问事业单位提供的人事证明及事业主管单位为其缴纳的医保证明,是否可行? 答:可以。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 **、招标文件P**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业绩要求,提供材料为“第二类:(*)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已完成证明。(*)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须在合同中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无法体现,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按上述评审材料要求,我单位提供(方案审定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和合同等材料,已经证明设计任务已完成并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评审所需信息,是否还需要再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已完成证明》? 答: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中任意*项证明材料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A**号楼*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合肥******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A**号楼*层 联系人:孙海洋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 ****-**-**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 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附件: 答疑*-新站高新区烈山路社区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