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 凤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低效工业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号)精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参与本次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我市范围内****年*月**日之前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提出申请。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三、征集方式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四、提交资料清单(一)凤城市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如地块已抵押、质押、查封的,需同时提供抵押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政府收储的证明,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需提供地块进入司法程序相关证明材料。);(二)加盖公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三)加盖公章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四)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五)无抵押证明、无查封证明,涉及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利人同意收储证明;(六)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五、申报方式凡有收回收购意向的申报企业请于****年*月**日**时前填写《凤城市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见附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凤城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关旭;联系电话:***********。六、声明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申请是否被接受,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附件:*.凤城市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关于转发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凤城市自然资源局****年*月**日(联系人:丁翠香 自然资源中心副主任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