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动火作业安全提醒丨 动火作业篇—“十必须”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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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割等都是动火作业作业现场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一些动火作业是特种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电气焊割作业中如何做到防患未“燃”?以下这份应急科普请务必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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