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139-02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故宫东巷3号27.41平方米车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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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GR****LN*******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故宫东巷*号**.**平方米车库转让资产类别房产转让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元)挂牌期间**工作日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否交易方式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本次转让车库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坐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基础,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转让的车库均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勘,房产的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转让方及沈交所对房产相关设施的完整性、使用性及房屋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拟转让车库产权,由转让方购置的,无产权证。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须知悉并认可房产存在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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