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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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警用装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SZTCE***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警用装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警用装备*批*、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四、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单兵装备、执法记录仪、防爆桶、防爆毯及防爆围栏、催泪喷射器、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的生产制造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为合法制造商所生产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五、谈判文件公示/下载 ****-****SZTCE***公示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元人民币)。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所投产品(单兵装备、执法记录仪、防爆桶、防爆毯及防爆围栏、催泪喷射器、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的生产制造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为合法制造商所生产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 十、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十一、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办理谈判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传真:****-********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楼) 邮编:******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详见附件网址:http://***.******.***/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e**e***afa*******b*a****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