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儒岙镇林场牛姑岭土地开发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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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儒岙镇林场牛姑岭土地开发工程,已由新政复〔****〕**号文件批准建设。受儒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儒岙镇招投标分中心核准,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昌县儒岙镇林场牛姑岭土地开发工程。*、建设地点:新昌县儒岙镇林场牛姑岭。*、预算总工程款约为******元人民币(含税金及所有费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内容:项目开发总面积**.**亩,其中新增耕地**.**亩;原地类以老茶园为主,土质深厚,地势较平坦,适宜进行土地开发。主要工程为土地平整(茶树及树根挖掘清理、土方开挖回填、平整场地、人工挖土方、干砌块石、利用石砌筑、二次搬运、土地翻耕、C**砼压顶)和路、渠施工(人工挖沟渠、二次搬运、干砌块石、C**砼压顶、路床压实)等。*、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要求国土部门验收合格。二、申请对象*、凡在新昌县注册具备有独立企业法人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三、申请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地点:儒岙镇招投标分中心。四、招标方法、开标时间*、总造价让利法(让利*-**%)。*、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五、付款办法*、乙方垫资承包,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上级部门拨款情况,分期支付工程款。付款时乙方须开具税务发票给甲方入账。*、中标人应按规划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开发施工,如验收时实际完成新增耕地面积与规划面积相差*亩以内的(包括*亩)不予处罚,相差在*亩以上*亩以内的每亩扣除****元,*亩以上的(包括*亩)每亩扣除****元。扣款亩数以超过*亩部分计算,款项在下拨的工程款中扣除。六、申请手续*、由企业正式员工申请,企业须提供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上岗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经办的需提交全权委托书及企业正式员工相关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归还。*、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为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并在****年*月**日下午**:**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现金缴到镇财办),不中标者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投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并补足履约保证金柒万柒仟元。在签合同前缴纳青苗补偿垫付款按设计亩数每亩****元计。七、其他*、本工程的土地开发农户的政策处理由中标者自行解决,招标人不负责政策处理,由于农户政策处理原因所造成项目无法推进的,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八、申请联系联系人: 潘荣兴 联系电话:***********、******夏 天 联系电话:********、******招标人:儒岙镇人民政府儒岙镇招投标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