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杞县中小学防雷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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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中小学防雷设施采购及安装 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在县检察院、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采购办和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于 **** 年 *月 ** 日 * 点 ** 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准时开标,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进行评标。招标控制价分别为:一标段: *******.*元 二标段: *******.**元 。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评标结果:(一)、 杞县中小学防雷设施采购及安装一 标段: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第一候选人 河****** *******.** 优良 **日历天 王琦第二候选人 河****** *******.** 优良 **日历天 李桂锋第三候选人 河南省****** ******* 合格 **日历天 张腾(二)、 杞县中小学防雷设施采购及安装二 标段: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第一候选人 河****** *******.** 优良 **日历天 李桂锋第二候选人 河****** *******.** 优良 **日历天 王琦第三候选人 开****** *******.** 合格 **日历天 王坤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向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采购办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采购办:****——*******四、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杞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