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关于核定婺源县部分景区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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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婺源县部分景区交通运输服务
价格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景区内旅游活动的有序进行和合理运营,增强游客的体验感和舒适感,根据游览参观点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在成本监审、价格调查、价格听证的基础上,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核定了我县部分景区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李坑景区观光车:单程票价*元/人次;
*、月亮湾公园观光车:单程票价**元/人次;
*、严田景区小火车:单程票价**元/人次;
*、汪口景区观光船:往返票价**元/人次;
*、江岭景区接驳车:上行票价**元/人次,循环票价**元/人次;
*、漳村竹筏漂流:往返票价**元/人次;
*、灵岩洞景区游船:单程票价**元/人次;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