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使用林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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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宁高速土建第四分部弃土场项目
拟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古宁高速土建第四分部弃土场项目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使用林地单位:四川******丽江分公司
[if !supportLists]二、[endif]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古宁高速土建第四分部弃土场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弃土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古城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新团社区恩烈上、恩烈下、七一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范围及面积: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范围为古城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新团社区恩烈上、恩烈下、七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公顷,其中:
(一)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面积*.****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公顷。
(二)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林地面积*.****公顷。
(三)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公顷;一般灌木林地面积*.****公顷,疏林地*.****公顷。
(四)按林地权属分:项目建设需临时占用古城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新团社区恩烈上、恩烈下、七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项目建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该项目需临时占用林地范围属古城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新团社区恩烈上、恩烈下、七一村民小组,权属清楚无争议。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所需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依照《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区森林资源现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古宁高速土建第四分部弃土场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由四川******丽江分公司与林权所有者协商后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股反映。电话:****—*******
 
 
                            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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