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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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年度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学分模块和创业学分模块两个模块。(二)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授权等。(三)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创业竞赛、自主创业、创新创业训练营、科技成果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二、认定方式(一)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归口单位管理的模式进行审核认定。创新学分(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专利等)由教务处审核认定;创业学分(创业竞赛、自主创业、创新创业训练营、科技成果转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认定。(二)各学院(部)和相关单位要做好学分的基础数据生成、审核认定、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和档案馆备存,进入学生个人档案。(三)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参见附件*)提及的学科竞赛以“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专业竞赛一览表(****版)”(附件*)为准。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计加分,只记最高学分分值;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学分,不重复计算。三、申报材料要求(一)学生本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并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部)审核。(二)学院(部)审核完成后,将原件退回学生。将学生申请认定表(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附件*或附件*),分别报送至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邮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发送邮件请注明“学院+学分转换”。 四、申报及认定时间安排请各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将本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相关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月**日~*月**日,学院(部)接收、整理、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二)*月**日~*月**日,学分认定部门审核申请材料。(三)*月**日,公布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五、注意事项(一)创新创业学分可转换成选修类部分课程的学分,申请人在选择课程时,原则上所获得的成果与选择转换学分的课程必须具有相关性。 (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通过的选修课程成绩按《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执行,已修完的选修课程也可申请重新认定学分和成绩,但需要缴纳重修费用。(三)不得转换单门课程的部分学分。如:某门课程学分为*学分,不得只转换其中的*学分。 (四)已认定并转换了的创新创业学分不得重复使用。 (五)创新创业学分的收费方式及标准与本专业其他学分一致。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如下:教务处 景老师,联系电话:*******(育才);*******(雁山) 创新创业学院 廖老师,联系电话:*******(育才);*******(雁山)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一览表(****版) *.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创业学分申请汇总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年*月**日附件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doc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专业竞赛一览表(****版).xlsx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doc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xls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创业学分申请汇总表.xls